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四版: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2005嘉兴反贪报告
查办职务犯罪100人 挽回损失2100多万元
周瑞南/文 胡百华/摄

  日前,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传出信息,去年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89件10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贪污贿赂犯罪也从传统的金融、供销等领域向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医疗卫生、税务等行业蔓延。办案中,侦查人员还发现,一些职务犯罪嫌疑人之间往往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作案,合谋侵吞国家财产,共同收受贿赂,往往是挖出一个,带出一串,窝串案现象突出。    

  开发区系统:有人开发“黑金”
  嘉兴市检察机关去年全年共查处省、市级开发区和各类市场管理委员会职务犯罪案12件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72万多元。开发区系统是嘉兴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热点部位。
  案例一:嘉兴市秀洲区嘉北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嘉兴市嘉北开发区原主任钟水荣,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滥用职权,变相减免国有土地出让金,致使国有土地收益损失11838928元,具有滥用职权情节,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秀洲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案例二:嘉善县政协原副主席钱俊光和嘉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外经局原局长、招商局原局长吴若明,在担任嘉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嘉善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分别达10万余元,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公诉词:近年来,嘉兴各地开发区为经济的发展的确作出了不少贡献,这是改革开放政策给嘉兴带来的发展机遇。可有人借机开发自己的“腰包”,在土地批租、承接建设项目与建设工程、企业资金周转等问题上,搞“暗箱操作”;一些企业为了能够顺利投入项目和生产,采取多种形式与相关官员“套近乎”,大搞权钱交易,而有些开发区管理不规范,政策和防范措施滞后是该领域职务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医疗卫生系统:有人手脚不干净
  嘉兴市检察机关全年共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12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万多元。医疗卫生系统是近些年来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
  案例一:去年年初,嘉善县检察院收到一群众匿名举报,反映某医药代表与一些医院负责人有不正当经济关系。嘉善县检察机关经过摸底调查,查清某医药器材在购销中,院方收受回扣的事实。通过这一线索,一举查办了嘉善县中医院原副院长傅海荣、嘉善县第二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吴烈明、嘉善县职工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张秀珍等3起分别受贿2万余元案件。检察机关在查办这些案件的基础上,继续深挖,又相继查处了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外五区原主任杨少岩、嘉善县人民医院外九科原主任叶林根分别受贿6万余元案件。
  案例二: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陈某在海盐县销售医用放射器材时,用“红包”开路,海盐县人民医院放射科原主任朱益祥、海盐县元通卫生院原院长姚玉林、海盐县中医院放射科原主任王建良为陈某销售医用放射器材进入医院提供帮助和支持,分别收受贿赂2万元至4万元不等,3人均因受贿走上犯罪道路。
    公诉词:医疗系统,尤其是医院的职务犯罪大多发生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环节。药品想要进入医院必须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审核,如果想要达到一定的销售量,医药代表就需要想尽一切办法取得医生的支持,尽可能多地推销其所代理的药品。于是,回扣,成了医生和医药代表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医疗器械的采购也是如此。近年来,一些医院在药品和器械的采购过程中采用招投标和顺价销售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使医院药品、器械的流通变得明朗化。

  村镇干部:有人成了“土耗子”
  嘉兴市检察机关全年共查处村镇干部36起4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据调查,多数案件与土地管理、土地平整有关系。
  案例一:2004年年底,海宁市检察院反贪局派出一个秘密调查小组深入农村了解土地整理领域的情况,很快就有收获。从2005年1月到6月,相继在周王庙镇、斜桥镇挖出5起乡镇基层干部在土地平整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犯罪案件,2名副镇长、3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1年有期徒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
  案例二:村级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然而,桐乡市大麻镇永丰村原支委兼出纳朱锦华,却在村里并不富裕的“蛋糕”里,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贪污了28万元!
  公诉词:当前,我国城乡差别依然很大,绝大多数农村并不富裕的现状,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从不同途径投入资金或减免税费,让农民的日子过得尽可能好一些。然而,就有那么一些乡村干部,想方设法揩农民的油,其结果是不难想像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乡村预防职务犯罪还是一个薄弱环节,法治观念在那里还比较缺乏,规章制度有时只是墙上的一种摆设,一些干部我行我素的现状还客观存在。因此,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还要严抓。

  水利系统:有人被“污染”
  往年“污染”并不严重的水利系统被重度“污染”,嘉兴市检察机关去年全年共查处水利系统职务犯罪案9件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多元。
  案例一:嘉兴市水利局原副局长王耀华,利用管理水利工程的职务之便,为承接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相关工程的施工企业提供帮助,先后10余次收受现金、红木家具、空调、手机等贿赂,被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05年12月20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赃款24万元及有关赃物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案例二:秀洲区检察院反贪局从一群众举报线索入手,于2005年4月25日起至11月,相继查处王江泾水利农机管理站原副站长戚杏东共同贪污14万余元、洪合镇水利农机管理站原站长周金祥受贿11万余元和贪污近4万元、红旗塘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原副主任朱紫明受贿18万余元、王店水机站原站长陈阿坤受贿6万余元等7件贪污受贿案,他们“靠水吃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在农机水利工程方面为施工企业提供帮助,收受贿赂,相继走向囚禁之路。
  公诉词:近些年来,政府对水利事业十分重视,加上嘉兴水污染比较严重,政府在水利和水污染治理的投入上加大了力度,因为这些工程事关民心,多被称之为“民心工程”。然而,这些“蛀虫”在“民心工程”上也动足了坏脑筋,一些应通过招标的工程,被一些人用“特殊手段”承接到;有些人并无资质或资质低、技术差,为了承接工程,除挂靠高资质企业、请人“陪标”外,通过给建设单位负责人送钱送物,使建设单位对不规范招标“睁一眼,闭一眼”,甚至透露标底给内定的竞标者,使其“合法”中标。如何完善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材料采购、质量验收等犯罪的多发环节上,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建设“阳光工程”,还需要责任单位多下功夫。

  反贪专家:筑牢反腐思想防线是关键
 “真正建立思想上反腐败的防线要比建立任何规章制度重要得多。”嘉兴市检察院反贪局常务副局长、全国优秀侦查员郑美良对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分析道,“从客观上看: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造成缺陷叠加在一起,为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一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部门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重了部分公职人员的不平衡心理。从主观上看:一些人把金钱看得太重,存在“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一些人自认为身份特殊,见多识广,保护伞厚,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赃证匿藏天衣无缝,存在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一些人看到别人能力比自己差,收入却比自己高,甚至过去收入少吃了亏,临近退休要捞一把,存在深感吃亏的补偿心理;一些人追求个人享乐,逢请必到,寻欢作乐,存在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一些人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存在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一些人崇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拜金主义哲学,只要能捞到好处,什么党性原则、荣誉尊严、道德良心甚至自己生命都可以置之脑后,‘有权时捞一把,逮住了自认倒霉’,存在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正是这些不健康心理因素的存在,才是导致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最根本原因。”
  反贪专家郑美良最后说:“制度一筐,规章一墙,不如自身过硬。只要自己真正提高政治素质,筑牢思想防线;提高精神素质,筑牢道德防线;提高法治意识,筑牢法律防线,腐败现象将会逐年减少。”